哪些医疗机构需要同步配置供氧与负压吸引系统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与负压吸引系统的同步配置,覆盖从大型综合医院到基层社区医疗设施的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近年工程实践,以下六类医疗机构应将两套系统作为基本项目一体化建设。
一、各级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是医用气体系统应用最广泛的场景。无论是三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招标文件均将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作为捆绑采购内容。综合医院收治病种多样,内科病房需要持续供氧,外科病房需要术后负压引流,急诊科抢救时两者并用,缺少任何一套系统均无法满足临床需求。

二、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同样需要两套系统协同。口腔专科医疗机构中,压缩空气驱动牙钻,真空系统用于移除操作过程中的液体及碎屑,与医用负压吸引系统的原理相通。肿瘤医院、妇产医院、康复医院等专科机构,凡涉及住院治疗或侵入性操作,均须同步建设供氧与负压系统。
三、洁净手术部与重症监护室
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是两套系统必须共存的核心区域。《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第9.1.1条规定:洁净手术部应配置的医用气体中,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装置是必备项目。医疗机构采购实践中,急诊科与重症医学科同时申报中心吸氧终端和中心吸引终端,以满足危重患者抢救需求。

四、传染病医院与感染性疾病科
传染病医疗机构对负压吸引系统有特殊配置要求。《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第10.2.5条明确:负压吸引站应布置在医院污染区内,其防护要求与传染病区防护等级一致。传染病医院的供氧系统设于洁净区,负压系统设于污染区,两套系统需按照分区设置、独立运行的原则统筹规划。
五、日间医疗中心与门诊手术室
日间医疗中心、门诊诊所已被纳入医用气体系统规管范围。凡开展外科手术、内镜诊疗或复苏观察的日间机构,均须同步配置供氧与负压终端。此类机构规模较小,但两套系统的并存是确保医疗安全的基本要求。

六、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标准图集16R303《医用气体工程设计》将适用范围界定为新建、改建、扩建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凡涉及医用气体系统的新建或改造工程,均应以供氧与负压系统为基本配置单元,两项内容在同一标段进行采购。
需要同步配置供氧与负压吸引系统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手术部、重症监护室、传染病区、日间医疗中心以及所有涉及新建改建的医疗设施。两套系统同步配置是医疗机构建设中的基础项目。